落实整改成果运用,让领导干部“不敢腐”。审计机关在督促领导干部落实经责审计整改时,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将作为考核、任免、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,且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。通过审计震慑,全面深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转变“重问题、轻整改”的思想观念,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,促进权力规范运行。
压实整改机制建设,让领导干部“不能腐”。通过落实审计整改,被审计单位优化其在财务管理、业务管理、内控制度等方面的处置流程,推动建章立制、合规运行、标本兼治,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,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聚焦问题、深入研究、整改到位,推动完善制度、深化改革、改进工作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筑牢反腐倡廉之基,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。
强化思想道德净化,让领导干部“不想腐”。精神上的“缺钙”是一切思想滑坡的根源。通过落实审计整改,促使被审计领导干部时刻警觉经济责任风险红线,不断增强整改意识,高度重视整改工作,更加自觉、更加坚决地整改审计查出问题,砥砺领导干部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命、自我提高,永葆信念上的“赤子之心”,自觉遵守财经法纪,形成从思想本源上不想腐、不易腐的保障机制。(经责处 毕加俊)